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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摇滚青春——《Golden Slumbers》和伊坂幸太郎的其他作品 - [废旧纸]
2009-07-23
读完这本所谓的“伊坂幸太郎集大成的作品”——一个与他过去所写的故事绝对不同的,被冤枉的总统暗杀者用力逃跑的故事——我忍不住开始回想自己阅读的第一本伊坂小说——他的出道作《奥杜邦的祈祷》——时的感觉。2000年的《奥杜邦的祈祷》让我觉得他妙语连珠,字字珠玑,我惊叹于他天马行空却又颇有章法的想象力,和构筑一整个世界的能力。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他喜欢音乐,对于杀手、警察、奔逃有自己独特的观感。这些主题后来在他的小说里不断出现,就好像一首歌里最让人耳熟能详的旋律,升格降格冲入我们的耳膜。在《Golden Slumbers》里它们终于升华成了主题。
2001年的《Lush Life》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品,这本书把伊坂对于时空碎片的把握能力发挥到极致,故事精巧、人物极具代表性,我以为是现在我们看到的伊坂风格的奠基作。在《Lush Life》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每一个在自己的剧本里扮演主角的人,在别人的剧本里不过是路过的。你只在自己的故事里重要,这个认识在《Golden Slumbers》里被翻了个个儿来被理解,别人只是偶然踏进你的生活,可能明天就离开了,but you never know,这个路过代表了什么,又会给你带来什么。《Golden Slumbers》里出现很多和主角青柳雅春完全不相干的人,连环杀手、小偷、停车场里的小混混……还有游戏机里那条娃娃鱼,他们随机的出现或消失不仅仅是故事完成的必然条件,更代表了某种不能被重复的宿命感;至于那些在青柳人生里reappear的人们,则更多展示了伊坂写故事和玩弄时间的方法,这些我们都已经很熟悉了。
《Golden Slumbers》里的叙事不会乱,但其实相当复杂。在最长的第四部分里,青柳雅春(现在)、青柳雅春(过去)、樋口晴子(现在)和樋口晴子(过去)是四条比较重要的主线,它们包含了较远的过去以及两条错位的现在时间线。过去的部分比较早的被叙述完毕,剩下两条现在时间线时,最初的时间起点是不同的,因而叙述的速度也有差异,这样,在小说最后逃亡的关键部分,两条线终于融合,达到了叙事上最大的完整性。这个手法其实在《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置物柜》里我们也见过,虽然两本书里时间差异还是略有不同。另外这本书五个部分覆盖了或前或后的不同时间段,精心安排的出场顺序给我们的阅读带来的是惊奇度的最大化。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巧妙的写法我倒是觉得和他前面的作品都不大相同了。
下面要说到最感动我的部分了,青春、热血。从森田和青柳的会面,对学生时代的回忆开始,我就一直觉得写得正中心坎,直到他们坐进车子里,森田哼起披头士的歌曲,那种忧伤的感觉终于被伊坂写到最大值。说实话,这个时候我想起个人并不十分喜欢的《沙漠》,两者的主题多么相似。看看创作年表,这两本书的创作年份也算是接近的。可是为什么带给我的观感却如此不同?《沙漠》里的青春年少是现在进行时,它就好像一个pre-Golden Slumbers的时期,你总要回过头来,才惊觉“Once there was a way to get back homeward……”可它早已不在眼前了。青春这个东西啊,你真的要怀抱着一颗年轻又苍老的心,站在进退两难的沼泽地里,回首望去那一片青葱美好,才会真诚地被打动吧。
这本书里其实探讨了非常多的社会问题,充满政治性的总统暗杀事件就不提了,其他的还包括对于警察权威的挑战、对媒体话语权的挑战、对大众心理毫无证据的所谓“印象”的讨论,甚至更多的对社会、国家机器与作为独立个体的每个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的讨论。这一度让我确信伊坂想要写的是一部另类的社会派冒险小说,而所有那些个人化的伤感怀念忧愁只是无可避免被带出来的附属物。就像伊坂自己在文中写的:“就好像拿出钥匙打开一扇门,门内的东西不停向外倾泻。”而你的本意大概只是打开那扇门而已,里面的东西却是自己跑出来的。当然读到书本的后半段,这个念头慢慢的就淡去了,因为很明显的,青柳那场刺激的逃亡牵涉到的普通社会个体(他们都很神奇的帮助了青柳)远远多过“那个幕后势力”成员,除去大量让人恐惧的高科技描写外,扮演反面角色的“警察们”其实相当符号化,所有政治化的安排最后并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终点还是归于小人物们的行动,他们的情感。
我十分的喜欢书本最后的那个结尾,多么温暖人心。“人生最幸运的事,是有人记得你的一生是怎么过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本书真的很“摇滚”,层层剥去愤青的外壳以后,我们看到的仍然是最人性、最个人化的动人的内心世界。
河狸在豆瓣上有一个书评(泄底慎入:点我),分析书中一个非常厉害的伏笔——真的非常厉害啊——看懂以后大概就会明白这本书最明显的一个主题,关于人生的奔逃与抗争,当不可理喻的命运来临的时候,我们可以怎么做。又要提起伊坂之前的作品了,《死神的精确度》最后一篇里面那个老婆婆。无法反抗的时候,我们选择从命运的掌缝里溜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必然要失去的东西就让它去吧,“至少没有完全失去人生”。
你看,这是多么可贵的态度,过去那些自闭型宅男的故事里,他们再怎么凄惨不过是生活与别人不同;可是被逼到绝境的青柳雅春那抛开一切包袱的忘我奔跑,正是这样人生态度的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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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我和yinyin从牛津坐火车出发去一个名叫Cholsey的小镇子。这个镇子离牛津坐慢火车大约20分钟的样子,快车大多是不停的,真的是非常小,我们说这就应该是“平静小镇谋杀案”发生的那种地方,每个人彼此之间都认识。
阿婆夫 妇葬在镇子郊外的St. Mary's Church墓园里,教堂在Church Road上(非常straightforward吧?),但我们最先遇到的一座像教堂的建筑却并不是的。拦路询问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姐姐,她说church 还要再往前走,翻过前面那座hill,再往前左拐就到了,很明显的。临走还特别嘱咐我们,说在那个hill上面是没有人行道的,要小心汽车。谢过她 后,yinyin突然指着前面一个小坡说,“她管那个叫hill?”好啦,人家是小镇子里的人嘛。不过后来我们说,要是回来写攻略,千万要说清楚,当地人 嘴里的hill其实就是个小坡子。
那个hill其实是个拱桥,下面是通火车的。下了坡走上一条岔路,就看到教堂了,就在路的尽头。


这个教堂非常小,除了低矮的房屋之外,大部分都是墓园。围绕在教堂周围的是较久远的墓碑,甚至可以追溯到15xx年,就是我们在上面照片里看到的那些。老 墓园的左边有一大片新开的墓园,那就都是比较最近的了。最开始我们并没有把这个格局搞清楚,乱找了一圈没有找到,虽然我们知道自己找到那块墓碑是很重要 的,但真的,所有墓碑都长得很像啊,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的,墓碑上都长了苔藓,字都看不清了。
我们在新墓园里看到一对老夫妻正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不知道干什么,于是上前询问,“请问阿加莎· 克里斯蒂是葬在这里吗?”俩人一听就来了精神,“Agatha Christie? Yes!”他们指着外面靠墙的一处角落说,就在那里,墓碑很大的,走过去一定能找到。恩,我们刚才好像是没有找到那里。老爷爷老奶奶对墓碑用的形容词是 huge,好啦我承认阿婆的墓碑是比别人的大一些,但是huge?还不至于啦。

这两朵小黄花是我们放在那里的。
其实看到墓碑我真的觉得阿婆很了不起,因为看遍了整片墓园,她是唯一一个,自己的名字放在丈夫名字上方的女性。她生前生活的很优雅、居家,没有太多野心,可是在不知不觉中,却完成了很多“女强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这块牌子上记录了为了纪念阿婆而为这个墓园捐树的人员名单。
全景如下,是非常清幽的一个角落:

走的时候,天上渐渐下起小雨来。
我必须说,这次我们并没有带着很悲伤或是肃穆的心情去走访阿婆的墓园,因为见到彼此本来就是很高兴的事。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阿婆那安宁、平和的归宿。 比起喧嚣拥挤的西敏寺,地下室阴冷的圣保罗大教堂,阿婆的墓地如此低调、云淡风清的,多么符合她的气质和生活态度。我们想象着,对着墓碑问,阿婆你自己最 喜欢的书是哪一本阿?或者,你自己觉得命运之门这本书写得怎么样啊?东方快车真的很舒服吗?中东好玩吗?那种感觉是亲切随性的,并不觉得彼此间有多么遥远 的距离。
又或者根本,她离我们从来就不遥远。 -
《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 - [废旧纸]
2009-06-21
这本书年初购自香港,买回来放在床头,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拖到现在。今天翻出来是因为新下了林一峰的专辑,这个香港歌手我觉得他讲旅人心情讲得最贴切,今天出门刚好又有一个小时的火车车程,所以索性拿这本书带上,真正应时应景。我常常在想,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不管是大陆的还是台湾的作者,我常常对女性作者的感想好过男性作者,独独在香港不是如此。我总是不自觉地对生长于香港的男性作者的文字创作抱有更大的亲切感,虽然最后常常冒出来的结果是,原来他是gay。这是个玩笑话,香港女性作者出名的很多,我看得也多,没办法特别喜欢的原因今天我在火车上就在想,后来发现可能跟她们身上浓重的都市气息有关:非常tough,非常aggressive,批评起来不给人留情面,没错,就是你最怕遇到的那种面试考官。这也不是不好,这变成一种风格,认真去读其实是会有很多收获的。但是比较起来,这些男作者就显得自由许多,对很多事情表现的不那么在乎,生活自在、内心也自在,当然这两者根本就是不可分割的。这比较符合我们对于所谓知识分子或是文人的想象,虽然他们这种状态在现在可能反而是比较另类的。
我要表达的这些观感后来我在迈克这本书里都找到了对应,他自己的文字当然表达的更贴切、更漂亮。比如他说自己:“有使命感的义士恐怕不齿我这种嬉皮笑脸,可是再认真又有什么用?改变不了的现象,唯有以无伤大雅自嘲,得啖笑起码有益健康。”而他笔下的现代城市以纽约为例:“没有雷声,没有承诺,没有甜言蜜语,一来就来到眼前,一转身已经知道不会有回头的机会。狠、无情、盈亏自负……无数的坏名声,放进理智里过滤,蒸化出来的是‘摩登’两只字。”基本上就是我对香港女作家笔下的香港的认识。
当代社会培养出来的人类有一个趋势,就是有一类人越来越早熟,有一类人越来越不愿意长大,比如迈克的只字片语里透露出的其实是一个头脑高度发达的任性的人。不是说他长不大,甚至不是他不愿意长大,而是他人生态度里的随遇而安、嬉皮笑脸,自然构筑了一个长不大的人格。非常吸引人,其实也给了自己很多权力去做一些作为一个大人必然早晚要摈弃的东西,比方说常常的感伤,再比如他对自己热爱甜食啊旅行啊流浪一样的人生的纵容。我们常常羡慕这样的生活,但其实很难容忍自己真的去过这样的生活,也没有他这样的资本。
他说自己十六岁听到一首歌里这样唱:“你知道烦恼何在?烦恼是,一生里的好人好事大概只发生在一分钟……你用十九年睡觉,五年上厕所,三十五年打一份你深恶痛绝的工,七千八百五十三秒眨眼,在这中间夹着那一分钟的好。蓦然回首,你质疑你那一分钟是否已经过了……”在年少的他听来惊心动魄,“响起的回音隽永过孔夫子、尼采或者耶稣的任何金句。最令人丧胆的是浪抛在工作间那三十五年的大手笔,损失之惨重无可估计。我这个人彻底胸无大志,唯一的宏伟计划是不惜千方百计避免掉进为工蚁而设的陷阱……”他这个话说得理直气壮,因为他千方百计回避工作根本依然衣食无忧,甚至手里还有大把美金欧元人民币到处旅游;而我们看他说这个话也就好像望梅止渴,觉得世上总算有这种价值观存在,也是好事一桩,至于身后那个看不见的天赋差距、起点的高低,在这个时刻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这么一个活的潇洒自在的人,看得出来,格外在意的是时间。这当然不意外,难得的是写得那么贴切,那么好。
他自嘲式的写那个不了了之的艺术生涯,说:“不管什么时代,总有一批这样的人,梦想有朝一日敲开艺术的大门,未必有野心登堂入室,站在门槛瞧瞧也好。站站就是一生一世,浏览变了终生事业,没有得奖勉强也可以算是成就。”
他回忆少年时代法文老师用的香水:“现在偶尔把野水喷在脖子后,总禁不住有点啼笑皆非:兜了一转,还是来了巴黎。有时也好奇,会不会在街上遇到方第杜先生——他不认得我,我也不认得他,默默打招呼的或者只有跟随着我的气味,和它从前的主人。”
他写一个老去的舞蹈家:“时间总有办法要人留意它的步伐,轻盈的时候想在炫耀蜻蜓点水的美妙,蹒跚的时候清清楚楚于走过的地方盖圆章,每个脚印赫然是端正的两字:历史。”
看到《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这一篇才发现,哦,这句话原来是写gay的心情,可不是么?当然他还有另一番道理:“吞下肚的后果,身体成为历史见证。你看见的我,是我吃过的食物,做过的运动,涂过的面霜,喝过的矿泉水。还有睡过的床,打过的招呼,交换过的快趣。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你看这段话里可以有多少种阳春白雪或是下里巴人的,形而上的形而下的解释方法。说白了你啊我啊,最后还都是写我自己,写得最贴切。
对了,之前看到迈克最近的文章是写《小团圆》里面的八卦,文字里也看得出张爱玲的传承。不过看到一个桥段还是吃惊,说Comme des Garcons的香水从瓶子里一点一点挥发掉,他心里舍不得,于是干脆把香水瓶子压到《对照记》上头,香味分子好歹分点到心爱的书页上,留点余香。这个动作真是一派文艺男青年架势。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那些其实活了不少年头而且活得还不赖的文艺男青年就跟公共知识分子一样珍贵,他们代表某一种人生态度的极限,他们的气味偶尔透过书啊唱片啊戏剧啊在公共社会里透露出来,不管有多少人看得到、感受得到,至少是一种调和,让空气至少不会变得太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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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碟——张悬《城市》 - [碟片堆]
2009-05-23
我常常做一些事后想起来会是无谓且很愚蠢的事,比如深夜刷豆瓣和各大音乐下载网站等张悬的这张新碟放出来。不过真的是很容易等,北京时间早上七八点就出来了。我用无比麻烦的方法操弄着我那个键盘罢工的笔记本把这张专辑拷进IPOD,然后戴上新耳机,就这么听了一整天。
如果说陈珊妮是台湾乐坛唯一称得上女性主义的唱作人,那张悬大概是台湾唯一算得上摇滚的女歌手。第一张的《My Life Will ...》,第二张的《毕竟》《嫁祸进行式》《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铺满》,因为繁复冗长、层层叠叠的歌词变成这两年我听得最多的几首歌,之前张悬说要把第三张做得“文学”一点,这说法果然兑现。《关于我爱你》《就在》《Stay-牡蛎之歌》《城市》的歌词继续繁复、旋律扎眼、编曲大器,这些其实是我眼里,张悬身上最独特,也最珍贵的部分。
编曲最好的依然觉得是《Love, New Year》,这首歌陪了我整个繁乱、空虚、不知此处是何处的08年冬天,我以为是张悬迄今为止最有摇滚外表、后摇精神的一首歌。虽然平时,你拿一首歌唱新年的歌出来常常听总还是觉得有点二。
重复。以前是我很听不惯的地方,《毕竟》里的不断重复的“精彩……”,《喜欢》里的“而我不再觉得……”,后来却变成我相当喜欢的一个部分,我觉得她的吟唱坚决而充满力量。甚至是我最不喜欢的简约派风格的《并不》也因为有了那一句唱了许多遍的“我们并不拥抱……”一跃成为我心目中与《毕竟》地位相当的歌曲。这张里有“我爱你”,有“与未知相似”,有“云烟已过、岛屿依旧”,但更多的是段落的大量重复、层层递进。
最喜欢的是《就在》。跟《Tristie》相似,她笔下的爱情充满爆裂的冲突感。
简约派的《岛屿云烟》和《巷口》依然不大习惯。并且我还没听懂《岛屿云烟》。
我喜欢认真地听中文歌,语言透露出来的、能够得到理解并且认同的那些歌词,是听英文歌死活也体会不到的。然后,我喜欢张悬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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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庄谋杀案》导读 - [废旧纸]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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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某一天晚上,我坐在一家书店附设的咖啡座上,开始翻译手上这本《瘟疫庄谋杀案》的最后几页。因为贪图书店里可以免费取阅的OED(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这段时间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报道,也和咖啡店里的许多店员及常客混了个脸熟。
这一天店里来了个“新人”。当时我的对面坐了一家四口,听口音是从欧洲大陆来英国旅游的,妈妈带着孩子们去选书了,爸爸留下来看位子,凳子上放了一堆书。忽然我的眼前一暗,抬起头才发现一个老人庞大的身躯遮住了我面前的灯光,他高大、臃肿,上身穿的衬衫和毛衣都遮不住那圆滚滚的啤酒肚,圆脸、秃顶,戴一付圆圆镜片的眼镜。他弯下身子,拿起那堆书里的一本——一本关于英语的书——坐到旁边翻了起来。那位欧洲爸爸很诧异,因为没见过这么不严肃的英国人,他用不太好的英语说:“对不起,这是我太太拿的书。”那老人抬起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啊,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是怎么写英语的。说完低下头继续看了起来。
当时我正翻译到伟大的H.M.用有些滑稽又颇有几分慈爱的方式对着一群后辈解说案情,看到面前这一个活生生的形象,心想这真是上天的赐予。竟然让我在翻译H.M.初登场作的收官阶段,在生活中遇到一个长得那么像H.M.的老人。
没错,如果你还没有读过任何一本H.M.系列小说,那么我上面的那一段描述几乎可以作为你对这个人物的入门了解,当然,除了咖啡店里的这位老人其实很爱笑,也不太爱骂脏话之外。又或者,你可以翻开手边的这本《瘟疫庄谋杀案》,和主人公一起回顾H.M.多年前在白厅度过的日子,再和他们一起做一次华丽的冒险。不过你得等到第十三章,这位卡尔笔下最著名的侦探之一才会隆重、而又神秘地登场。
卡尔的H.M.系列小说全部以卡特•迪克森(Carter Dickson)作为笔名出版,而这其实来源于出版社所犯的一个错误。在卡尔最高产的年代里,三年之内他能够写出十三本书,可他最早签约的哈柏公司却不能在一年内为同一位作者出版两部以上的作品。卡尔找到新的出版社出版新作《弓弦谋杀案》(The Bowstring Murder),却被出版社任意修改署名变成了卡尔•迪克森(Carr Dickson)。卡尔索性将错就错,将笔名改成卡特•迪克森,并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就是这本《瘟疫庄谋杀案》——中塑造了一个全新的侦探角色。
卡尔之前的系列侦探菲尔博士是字典编纂学家,很有些学究气,这一次的亨利• 梅利维尔爵士身上则添了不少喜剧色彩,以前作情报工作,很有些被害妄想症的倾向,一谈到自己就很容易激动。他的身份是从男爵,懂医,还是律师(这点从《犹大之窗》里可以看到),讨厌别人来打扰,最爱关在房间里读些血淋淋的通俗小说。
虽然亨利爵士和菲尔博士有着几分个性上的差异,但他们两位的形象远比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以及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和哲瑞•雷恩更加难以让人分得清楚。与其说是他们的形象,还不如说是他们各自处理的案件更能体现这两位系列侦探分工上的区别。与探案风格多种多样、各式犯罪手法样样拿手的菲尔博士不同,做为卡尔创作成熟期才登场的系列侦探,H.M.(尤其是在最初的几部小说中)主要处理的是卡尔情有独钟的不可能犯罪——特别是密室——的案件,它们混合了复杂的故事情节、诡异的气氛以及神秘传说,最大程度上代表了卡尔的写作风格以及他运用至为纯熟的写作要素。在H.M.初登场的三部作品《瘟疫庄谋杀案》《白修道院谋杀案》以及《红寡妇血案》中,他全部采用了特定建筑物当中的不可能犯罪谜团作为创作的切入点,而《瘟疫庄谋杀案》更是糅合了神秘可怖的大宅历史以及对于1665年伦敦大瘟疫的回顾,包括小说中出现的灵媒、灵魂学研究者这样的另类角色,可以说不仅在理智上(对谜团解答的好奇),也在感情上(对阴森恐怖未知事物又爱又怕的心理)务求牢牢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并且做得相当成功。
卡特•迪克森的系列人物中,除了H.M.,还有一位常伴左右的苏格兰场警探马斯特斯,随着卡尔一路写下去,他也一路升官,当然H.M.功不可没。在这首部小说中,H.M.出场很晚,而马斯特斯则以一种误打误撞的方式第一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甚至经历了谋杀事件的发生。在故事的前半部分,马斯特斯主导了整个调查取证的工作,梳理了案情,不了解情况的读者极有可能误认为他就是本书主角,无怪乎1941年美国的首版平装书封面上赫然写着:瘟疫庄谋杀案——总警督马斯特斯探案小说。当然了,马斯特斯最终还是难以避免古典侦探小说中对警察揶揄的命运,只是扮演了H.M.的情报收集者,成全了老人纯粹“坐下来思考”的办案方式。
一个两百多年前死于大瘟疫的刽子手是否真的会回来寻找他失落的匕首?一个号称要驱散鬼魂的江湖郎中死于密室,是否是鬼魂反过来将其杀害?早已废弃不用的大宅里藏过多少秘密,住着多少无法安息的灵魂?而最终,在这一切不可能不可解的事件背后,H.M.呈现给你的,又会是怎样合乎逻辑的解答?
那么现在就请你打开书本,答案绝不会让你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