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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 - [废旧纸]
2009-06-21
这本书年初购自香港,买回来放在床头,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拖到现在。今天翻出来是因为新下了林一峰的专辑,这个香港歌手我觉得他讲旅人心情讲得最贴切,今天出门刚好又有一个小时的火车车程,所以索性拿这本书带上,真正应时应景。我常常在想,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不管是大陆的还是台湾的作者,我常常对女性作者的感想好过男性作者,独独在香港不是如此。我总是不自觉地对生长于香港的男性作者的文字创作抱有更大的亲切感,虽然最后常常冒出来的结果是,原来他是gay。这是个玩笑话,香港女性作者出名的很多,我看得也多,没办法特别喜欢的原因今天我在火车上就在想,后来发现可能跟她们身上浓重的都市气息有关:非常tough,非常aggressive,批评起来不给人留情面,没错,就是你最怕遇到的那种面试考官。这也不是不好,这变成一种风格,认真去读其实是会有很多收获的。但是比较起来,这些男作者就显得自由许多,对很多事情表现的不那么在乎,生活自在、内心也自在,当然这两者根本就是不可分割的。这比较符合我们对于所谓知识分子或是文人的想象,虽然他们这种状态在现在可能反而是比较另类的。
我要表达的这些观感后来我在迈克这本书里都找到了对应,他自己的文字当然表达的更贴切、更漂亮。比如他说自己:“有使命感的义士恐怕不齿我这种嬉皮笑脸,可是再认真又有什么用?改变不了的现象,唯有以无伤大雅自嘲,得啖笑起码有益健康。”而他笔下的现代城市以纽约为例:“没有雷声,没有承诺,没有甜言蜜语,一来就来到眼前,一转身已经知道不会有回头的机会。狠、无情、盈亏自负……无数的坏名声,放进理智里过滤,蒸化出来的是‘摩登’两只字。”基本上就是我对香港女作家笔下的香港的认识。
当代社会培养出来的人类有一个趋势,就是有一类人越来越早熟,有一类人越来越不愿意长大,比如迈克的只字片语里透露出的其实是一个头脑高度发达的任性的人。不是说他长不大,甚至不是他不愿意长大,而是他人生态度里的随遇而安、嬉皮笑脸,自然构筑了一个长不大的人格。非常吸引人,其实也给了自己很多权力去做一些作为一个大人必然早晚要摈弃的东西,比方说常常的感伤,再比如他对自己热爱甜食啊旅行啊流浪一样的人生的纵容。我们常常羡慕这样的生活,但其实很难容忍自己真的去过这样的生活,也没有他这样的资本。
他说自己十六岁听到一首歌里这样唱:“你知道烦恼何在?烦恼是,一生里的好人好事大概只发生在一分钟……你用十九年睡觉,五年上厕所,三十五年打一份你深恶痛绝的工,七千八百五十三秒眨眼,在这中间夹着那一分钟的好。蓦然回首,你质疑你那一分钟是否已经过了……”在年少的他听来惊心动魄,“响起的回音隽永过孔夫子、尼采或者耶稣的任何金句。最令人丧胆的是浪抛在工作间那三十五年的大手笔,损失之惨重无可估计。我这个人彻底胸无大志,唯一的宏伟计划是不惜千方百计避免掉进为工蚁而设的陷阱……”他这个话说得理直气壮,因为他千方百计回避工作根本依然衣食无忧,甚至手里还有大把美金欧元人民币到处旅游;而我们看他说这个话也就好像望梅止渴,觉得世上总算有这种价值观存在,也是好事一桩,至于身后那个看不见的天赋差距、起点的高低,在这个时刻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这么一个活的潇洒自在的人,看得出来,格外在意的是时间。这当然不意外,难得的是写得那么贴切,那么好。
他自嘲式的写那个不了了之的艺术生涯,说:“不管什么时代,总有一批这样的人,梦想有朝一日敲开艺术的大门,未必有野心登堂入室,站在门槛瞧瞧也好。站站就是一生一世,浏览变了终生事业,没有得奖勉强也可以算是成就。”
他回忆少年时代法文老师用的香水:“现在偶尔把野水喷在脖子后,总禁不住有点啼笑皆非:兜了一转,还是来了巴黎。有时也好奇,会不会在街上遇到方第杜先生——他不认得我,我也不认得他,默默打招呼的或者只有跟随着我的气味,和它从前的主人。”
他写一个老去的舞蹈家:“时间总有办法要人留意它的步伐,轻盈的时候想在炫耀蜻蜓点水的美妙,蹒跚的时候清清楚楚于走过的地方盖圆章,每个脚印赫然是端正的两字:历史。”
看到《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这一篇才发现,哦,这句话原来是写gay的心情,可不是么?当然他还有另一番道理:“吞下肚的后果,身体成为历史见证。你看见的我,是我吃过的食物,做过的运动,涂过的面霜,喝过的矿泉水。还有睡过的床,打过的招呼,交换过的快趣。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你看这段话里可以有多少种阳春白雪或是下里巴人的,形而上的形而下的解释方法。说白了你啊我啊,最后还都是写我自己,写得最贴切。
对了,之前看到迈克最近的文章是写《小团圆》里面的八卦,文字里也看得出张爱玲的传承。不过看到一个桥段还是吃惊,说Comme des Garcons的香水从瓶子里一点一点挥发掉,他心里舍不得,于是干脆把香水瓶子压到《对照记》上头,香味分子好歹分点到心爱的书页上,留点余香。这个动作真是一派文艺男青年架势。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那些其实活了不少年头而且活得还不赖的文艺男青年就跟公共知识分子一样珍贵,他们代表某一种人生态度的极限,他们的气味偶尔透过书啊唱片啊戏剧啊在公共社会里透露出来,不管有多少人看得到、感受得到,至少是一种调和,让空气至少不会变得太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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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碟——张悬《城市》 - [碟片堆]
2009-05-23
我常常做一些事后想起来会是无谓且很愚蠢的事,比如深夜刷豆瓣和各大音乐下载网站等张悬的这张新碟放出来。不过真的是很容易等,北京时间早上七八点就出来了。我用无比麻烦的方法操弄着我那个键盘罢工的笔记本把这张专辑拷进IPOD,然后戴上新耳机,就这么听了一整天。
如果说陈珊妮是台湾乐坛唯一称得上女性主义的唱作人,那张悬大概是台湾唯一算得上摇滚的女歌手。第一张的《My Life Will ...》,第二张的《毕竟》《嫁祸进行式》《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铺满》,因为繁复冗长、层层叠叠的歌词变成这两年我听得最多的几首歌,之前张悬说要把第三张做得“文学”一点,这说法果然兑现。《关于我爱你》《就在》《Stay-牡蛎之歌》《城市》的歌词继续繁复、旋律扎眼、编曲大器,这些其实是我眼里,张悬身上最独特,也最珍贵的部分。
编曲最好的依然觉得是《Love, New Year》,这首歌陪了我整个繁乱、空虚、不知此处是何处的08年冬天,我以为是张悬迄今为止最有摇滚外表、后摇精神的一首歌。虽然平时,你拿一首歌唱新年的歌出来常常听总还是觉得有点二。
重复。以前是我很听不惯的地方,《毕竟》里的不断重复的“精彩……”,《喜欢》里的“而我不再觉得……”,后来却变成我相当喜欢的一个部分,我觉得她的吟唱坚决而充满力量。甚至是我最不喜欢的简约派风格的《并不》也因为有了那一句唱了许多遍的“我们并不拥抱……”一跃成为我心目中与《毕竟》地位相当的歌曲。这张里有“我爱你”,有“与未知相似”,有“云烟已过、岛屿依旧”,但更多的是段落的大量重复、层层递进。
最喜欢的是《就在》。跟《Tristie》相似,她笔下的爱情充满爆裂的冲突感。
简约派的《岛屿云烟》和《巷口》依然不大习惯。并且我还没听懂《岛屿云烟》。
我喜欢认真地听中文歌,语言透露出来的、能够得到理解并且认同的那些歌词,是听英文歌死活也体会不到的。然后,我喜欢张悬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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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庄谋杀案》导读 - [废旧纸]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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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某一天晚上,我坐在一家书店附设的咖啡座上,开始翻译手上这本《瘟疫庄谋杀案》的最后几页。因为贪图书店里可以免费取阅的OED(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这段时间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报道,也和咖啡店里的许多店员及常客混了个脸熟。
这一天店里来了个“新人”。当时我的对面坐了一家四口,听口音是从欧洲大陆来英国旅游的,妈妈带着孩子们去选书了,爸爸留下来看位子,凳子上放了一堆书。忽然我的眼前一暗,抬起头才发现一个老人庞大的身躯遮住了我面前的灯光,他高大、臃肿,上身穿的衬衫和毛衣都遮不住那圆滚滚的啤酒肚,圆脸、秃顶,戴一付圆圆镜片的眼镜。他弯下身子,拿起那堆书里的一本——一本关于英语的书——坐到旁边翻了起来。那位欧洲爸爸很诧异,因为没见过这么不严肃的英国人,他用不太好的英语说:“对不起,这是我太太拿的书。”那老人抬起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啊,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是怎么写英语的。说完低下头继续看了起来。
当时我正翻译到伟大的H.M.用有些滑稽又颇有几分慈爱的方式对着一群后辈解说案情,看到面前这一个活生生的形象,心想这真是上天的赐予。竟然让我在翻译H.M.初登场作的收官阶段,在生活中遇到一个长得那么像H.M.的老人。
没错,如果你还没有读过任何一本H.M.系列小说,那么我上面的那一段描述几乎可以作为你对这个人物的入门了解,当然,除了咖啡店里的这位老人其实很爱笑,也不太爱骂脏话之外。又或者,你可以翻开手边的这本《瘟疫庄谋杀案》,和主人公一起回顾H.M.多年前在白厅度过的日子,再和他们一起做一次华丽的冒险。不过你得等到第十三章,这位卡尔笔下最著名的侦探之一才会隆重、而又神秘地登场。
卡尔的H.M.系列小说全部以卡特•迪克森(Carter Dickson)作为笔名出版,而这其实来源于出版社所犯的一个错误。在卡尔最高产的年代里,三年之内他能够写出十三本书,可他最早签约的哈柏公司却不能在一年内为同一位作者出版两部以上的作品。卡尔找到新的出版社出版新作《弓弦谋杀案》(The Bowstring Murder),却被出版社任意修改署名变成了卡尔•迪克森(Carr Dickson)。卡尔索性将错就错,将笔名改成卡特•迪克森,并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就是这本《瘟疫庄谋杀案》——中塑造了一个全新的侦探角色。
卡尔之前的系列侦探菲尔博士是字典编纂学家,很有些学究气,这一次的亨利• 梅利维尔爵士身上则添了不少喜剧色彩,以前作情报工作,很有些被害妄想症的倾向,一谈到自己就很容易激动。他的身份是从男爵,懂医,还是律师(这点从《犹大之窗》里可以看到),讨厌别人来打扰,最爱关在房间里读些血淋淋的通俗小说。
虽然亨利爵士和菲尔博士有着几分个性上的差异,但他们两位的形象远比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以及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和哲瑞•雷恩更加难以让人分得清楚。与其说是他们的形象,还不如说是他们各自处理的案件更能体现这两位系列侦探分工上的区别。与探案风格多种多样、各式犯罪手法样样拿手的菲尔博士不同,做为卡尔创作成熟期才登场的系列侦探,H.M.(尤其是在最初的几部小说中)主要处理的是卡尔情有独钟的不可能犯罪——特别是密室——的案件,它们混合了复杂的故事情节、诡异的气氛以及神秘传说,最大程度上代表了卡尔的写作风格以及他运用至为纯熟的写作要素。在H.M.初登场的三部作品《瘟疫庄谋杀案》《白修道院谋杀案》以及《红寡妇血案》中,他全部采用了特定建筑物当中的不可能犯罪谜团作为创作的切入点,而《瘟疫庄谋杀案》更是糅合了神秘可怖的大宅历史以及对于1665年伦敦大瘟疫的回顾,包括小说中出现的灵媒、灵魂学研究者这样的另类角色,可以说不仅在理智上(对谜团解答的好奇),也在感情上(对阴森恐怖未知事物又爱又怕的心理)务求牢牢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并且做得相当成功。
卡特•迪克森的系列人物中,除了H.M.,还有一位常伴左右的苏格兰场警探马斯特斯,随着卡尔一路写下去,他也一路升官,当然H.M.功不可没。在这首部小说中,H.M.出场很晚,而马斯特斯则以一种误打误撞的方式第一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甚至经历了谋杀事件的发生。在故事的前半部分,马斯特斯主导了整个调查取证的工作,梳理了案情,不了解情况的读者极有可能误认为他就是本书主角,无怪乎1941年美国的首版平装书封面上赫然写着:瘟疫庄谋杀案——总警督马斯特斯探案小说。当然了,马斯特斯最终还是难以避免古典侦探小说中对警察揶揄的命运,只是扮演了H.M.的情报收集者,成全了老人纯粹“坐下来思考”的办案方式。
一个两百多年前死于大瘟疫的刽子手是否真的会回来寻找他失落的匕首?一个号称要驱散鬼魂的江湖郎中死于密室,是否是鬼魂反过来将其杀害?早已废弃不用的大宅里藏过多少秘密,住着多少无法安息的灵魂?而最终,在这一切不可能不可解的事件背后,H.M.呈现给你的,又会是怎样合乎逻辑的解答?
那么现在就请你打开书本,答案绝不会让你失望。 -
摇滚乐的政治性?随记 - [废旧纸]
2009-03-18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摇滚乐能改变世界吗?”
我必须说,改变世界这个词还是稍微大了一点。这本书的讨论基本上局限在摇滚乐与政治,甚至只是政治运动的关系上,当然,二百页不到的书能够把这个问题谈清楚已经相当不易。
这本书从七〇年代地下丝绒乐队对捷克革命运动的影响说起,随后谈到台湾的政治运动与本地乐团的联系,当然后面大量的问题还是围绕英美两国的社会来说。就好像一个月前我看一本关于讣闻的书,上面提到英美两国传统大报上大量的常驻讣闻作者,与之相对应的是整个黎巴嫩可能只有一位这样的作者。同样的,我们在各国媒体上看到英美重要人物的逝世新闻,但是一个在黎巴嫩家喻户晓的人物却绝对上不了英美报纸。很多时候,是英语的所谓主流话语权决定了,对于英美社会的各个层面,我们都容易看到的更多一些。而我们鲜少听到不用英语演唱的摇滚乐队,尤其是你要“表达”些什么的时候。最近看到有人对北京的乐队发表疑问,说“为什么这些乐队的英语都那么烂,却还要坚持唱英文歌呢?”似乎语言本身已经先天性地为你的受众划定了范围。从这本书的角度来说,局限在英美社会是某种题材上的局限,因为说来说去不过是反战、社会改革、选举……及至最近的反全球化,仅此而已。其实我一直在好奇,譬如说真的,九〇年东西德合并的时候摇滚乐扮演过怎么样的角色,前苏联解体的时候俄罗斯有没有什么呼风唤雨的乐团……当然从革命这个议题出发,就会变成革命与更大范畴的音乐,譬如二战时期中国的《黄河大合唱》,是否也可以归入这样的范畴?所幸这本书是从摇滚乐的议题出发的。
另一个让我感到遗憾的部分是它因为紧盯政治运动,而缺少了很多广泛意义上属于社会性的话题,譬如女性主义。我相信这样的作品一定有,具有女性意识的乐队和唱作人也不在少数,但是这样的影响很难通过一次性的演唱会、音乐节表达出来,也不可能看得到明显的效果,因而没有成为写作归纳的对象。甚至包括像同性恋议题,作者数次提到,但是没有深入地谈过。
说到这里已经很明显,摇滚乐带着它激烈、天生反叛的个性,自六〇年代开始与政治运动紧密联系起来,很多时候它代替了运动中的“集会”、“喊口号”这样的动作,却利用音乐祭和琅琅上口的某几句歌词达到了同样的,甚至是更好的效果。这也是书中截取最多的部分,因为它实在太典型,尤其是在摇滚乐发展的早期。当然,六〇年代不光是音乐的土壤很好,社会运动的土壤也太好,反战几乎是一个不会被任何人诟病的、天生适合拿来培育所谓“政治性的摇滚乐”的温室。那是一个,可以这样说吗?被history determine的Golden Age。这样的环境其实反过来也决定摇滚乐的某些后来源远流长的传统和面貌,如果摇滚乐不是在那个时候蓬勃兴起,也许它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等到时间流到八〇九〇年代,说到摇滚乐手反对美国歌曲分级制度,以及英国摇滚乐队对于英国工党的态度,摇滚乐介入社会议题的本质变得更加清楚了一点。也即,就像作者所说,摇滚乐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的代表,其实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反叛一切的个性以及草根性。它反映的是青年人对于进入成人社会、被束缚之下的反应——不满、反抗。最理想的反抗并非抗拒,而是天真认为可以改变。青年人是激进的,而政治是妥协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的不可调和,摇滚乐手一直在尝试,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就如BritPop乐手大骂布莱尔的:被骗了。再比如进入新世纪之交的反全球化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但很难说成效有多少。毕竟社会发展甚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靠一两个运动就想要阻挡历史洪流的滚滚脚步,无异于螳臂挡车。
还有一点很重要,作为有独立意志的乐迷衷心喜爱的有独立意志的乐队,想要引起乐迷对一个政治议题的关注,是否应该有预设立场?是否乐迷来听演唱或唱片时就必须强行接受你的预设立场。因为几乎所有的政治或社会问题都是复杂的,很难说清楚对错的,我想处于主流话语权之外的中文世界听者对此的体会可能更深,很多时候你并不认同你喜欢的那支乐队的某些政治立场。就像一个作家写一本小说并不是要解答问题,可能只是要提出问题。因为归根结底,问题的答案是属于每一个读书的个体的。强迫接受无疑简单粗暴了些,但摇滚乐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太复杂,不能太啰嗦,不能太左右为难。
书本的最后,作者提出一个吊诡的事实,政治化最成功的摇滚明星实质上已经放弃了以音乐作为途径达到政治目的的方法,转而走起了游说的上层路线,并且确实更有效。
作者很激动。但我忽然想要回到开篇的第一篇导读,作者的友人深情款款地对他说:“请你容许我……以一种政治经济学或者学生运动以外的姿态聆听摇滚:以一种苍凉的而不是激越的,以一种黄昏的而不是正午的,以一种与公理正义无关的……可以感到脆弱或者绝望的姿态……以倾听来聆听,以不准确的直观,以一种犬儒的,忧郁的现象学,阅读那些呐喊、那些许诺,还有那些虚无……”
再激越的运动都会有疲惫的那一天,摇滚乐的运动没有终点,因为它实在难以成功,因为它无法停下脚步。最终你可能会发现坚持的事物本身就不是那么美好,你停下来休息,身后再有无数热情激越的青年人接过班来,真是无望的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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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睡前都怎么打发时间?
回家翻到大学时的习作本,上面我说:我每天晚上在书桌前读阿婆的书,十二点准时关掉台灯,在黑暗中走向我的床。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老房子里,我那张床的边沿顽固地支楞着,把过道逼得很小,我和妈妈每每经过总要磕到大腿。那时候我的腿上总有块瘀青;妈妈比我白,瘀青更加明显。
这个二月我每晚把电脑搬上楼去工作,从某天开始,睡衣口袋里必装一块巧克力,地上散满酥糖和牛肉干。妈妈把水烧好,放在五斗橱上,我随时给茶叶添水。睡衣口袋里的巧克力便成某种甜蜜的安慰;其实我十多天都没有去动它,可是临走前不得不从口袋里拿出来的时候却不舍得很。
我把酥糖带来办公室,下午就着茶叶吃一两块。现在我拉开抽屉看见红色的酥糖分明感到一种乡愁。可引起乡愁的东西未必具乡愁之形,它只是在你生命的某一个时期,扮演过某种角色。
回家的日子,妈妈说我过的是脚不沾地的生活。
东野圭吾《秘密》:谁不希望青春焕发重新来过,那怕割断与旧日的所有联系,告别爱人,依然用尽全身力气义无反顾。然而当我们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的时候,却总是错过了。《殡葬人手记》《先上讣告再上天堂》:一个感性一个幽默,幽默是人类最可贵的品质。
大学好友三十晚上意外打来电话,聊了一圈朋友近况后,问到我。我还是老样子,还是老样子啊,没什么事发生。他不语,知道多说亦无益。
好像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人生里远远地跑到前面去了,我却怎么也提不起劲来追赶。
妈妈爱吃烙饼。
那天晚上她吃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分量。我仍然常常想起,桌上所有的菜都吃光了,她干咬那一块饼的样子,像只沉默而心满意足的猫。
她在睡觉之前留下一碗金橘给我。仿佛放心不下般的,转来转去,知道等不了了才去睡。
下到Tizzy bac新专辑。第一首就高唱:既然没了你,还有什么是不能失去。我总在想,在这个世上,我真的只有你们,你们也只有我。这感觉既温暖又凄然,而人生里面你做的每一个努力,其实只是想要在任何时候任何阶段,总还有一个“你”或“你们”。
人总是活在焦虑中的。
港都夜雨。
那一岸的灯火阑珊在雨点当中模糊起来,一栋大楼真得看不到顶。
大屿山上的坐佛原来要离远了看,才显得格外巨大。
在GFinger的带领下参观香港蔚为壮观的二楼书店。谁说香港没文化,明明两步就有一书店。GFinger高中读完八十本阿婆,难怪毒物指南写得有声有色。八十本读毕,顺手就考上清华。他在花花世界里安心做学者,连兴趣爱好都玩得专业了起来。又一次愉快的聚会。
蒂姆同学在香港购得海明威巴黎回忆录一本,飞机上借来读。大作家早年过得纪律性十足,心无旁骛,以科学家的方式做一个艺术家谁说不是条捷径?可惜大多数人是用艺术家的方式去做科学家。海明威的巴黎是励志的巴黎、理智的巴黎。
写到这里我又伸手去拿酥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