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摇滚乐能改变世界吗?”

    我必须说,改变世界这个词还是稍微大了一点。这本书的讨论基本上局限在摇滚乐与政治,甚至只是政治运动的关系上,当然,二百页不到的书能够把这个问题谈清楚已经相当不易。

    这本书从七〇年代地下丝绒乐队对捷克革命运动的影响说起,随后谈到台湾的政治运动与本地乐团的联系,当然后面大量的问题还是围绕英美两国的社会来说。就好像一个月前我看一本关于讣闻的书,上面提到英美两国传统大报上大量的常驻讣闻作者,与之相对应的是整个黎巴嫩可能只有一位这样的作者。同样的,我们在各国媒体上看到英美重要人物的逝世新闻,但是一个在黎巴嫩家喻户晓的人物却绝对上不了英美报纸。很多时候,是英语的所谓主流话语权决定了,对于英美社会的各个层面,我们都容易看到的更多一些。而我们鲜少听到不用英语演唱的摇滚乐队,尤其是你要“表达”些什么的时候。最近看到有人对北京的乐队发表疑问,说“为什么这些乐队的英语都那么烂,却还要坚持唱英文歌呢?”似乎语言本身已经先天性地为你的受众划定了范围。从这本书的角度来说,局限在英美社会是某种题材上的局限,因为说来说去不过是反战、社会改革、选举……及至最近的反全球化,仅此而已。其实我一直在好奇,譬如说真的,九〇年东西德合并的时候摇滚乐扮演过怎么样的角色,前苏联解体的时候俄罗斯有没有什么呼风唤雨的乐团……当然从革命这个议题出发,就会变成革命与更大范畴的音乐,譬如二战时期中国的《黄河大合唱》,是否也可以归入这样的范畴?所幸这本书是从摇滚乐的议题出发的。

    另一个让我感到遗憾的部分是它因为紧盯政治运动,而缺少了很多广泛意义上属于社会性的话题,譬如女性主义。我相信这样的作品一定有,具有女性意识的乐队和唱作人也不在少数,但是这样的影响很难通过一次性的演唱会、音乐节表达出来,也不可能看得到明显的效果,因而没有成为写作归纳的对象。甚至包括像同性恋议题,作者数次提到,但是没有深入地谈过。

    说到这里已经很明显,摇滚乐带着它激烈、天生反叛的个性,自六〇年代开始与政治运动紧密联系起来,很多时候它代替了运动中的“集会”、“喊口号”这样的动作,却利用音乐祭和琅琅上口的某几句歌词达到了同样的,甚至是更好的效果。这也是书中截取最多的部分,因为它实在太典型,尤其是在摇滚乐发展的早期。当然,六〇年代不光是音乐的土壤很好,社会运动的土壤也太好,反战几乎是一个不会被任何人诟病的、天生适合拿来培育所谓“政治性的摇滚乐”的温室。那是一个,可以这样说吗?被history determine的Golden Age。这样的环境其实反过来也决定摇滚乐的某些后来源远流长的传统和面貌,如果摇滚乐不是在那个时候蓬勃兴起,也许它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等到时间流到八〇九〇年代,说到摇滚乐手反对美国歌曲分级制度,以及英国摇滚乐队对于英国工党的态度,摇滚乐介入社会议题的本质变得更加清楚了一点。也即,就像作者所说,摇滚乐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的代表,其实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反叛一切的个性以及草根性。它反映的是青年人对于进入成人社会、被束缚之下的反应——不满、反抗。最理想的反抗并非抗拒,而是天真认为可以改变。青年人是激进的,而政治是妥协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的不可调和,摇滚乐手一直在尝试,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就如BritPop乐手大骂布莱尔的:被骗了。再比如进入新世纪之交的反全球化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但很难说成效有多少。毕竟社会发展甚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靠一两个运动就想要阻挡历史洪流的滚滚脚步,无异于螳臂挡车。

    还有一点很重要,作为有独立意志的乐迷衷心喜爱的有独立意志的乐队,想要引起乐迷对一个政治议题的关注,是否应该有预设立场?是否乐迷来听演唱或唱片时就必须强行接受你的预设立场。因为几乎所有的政治或社会问题都是复杂的,很难说清楚对错的,我想处于主流话语权之外的中文世界听者对此的体会可能更深,很多时候你并不认同你喜欢的那支乐队的某些政治立场。就像一个作家写一本小说并不是要解答问题,可能只是要提出问题。因为归根结底,问题的答案是属于每一个读书的个体的。强迫接受无疑简单粗暴了些,但摇滚乐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太复杂,不能太啰嗦,不能太左右为难。

    书本的最后,作者提出一个吊诡的事实,政治化最成功的摇滚明星实质上已经放弃了以音乐作为途径达到政治目的的方法,转而走起了游说的上层路线,并且确实更有效。

    作者很激动。但我忽然想要回到开篇的第一篇导读,作者的友人深情款款地对他说:“请你容许我……以一种政治经济学或者学生运动以外的姿态聆听摇滚:以一种苍凉的而不是激越的,以一种黄昏的而不是正午的,以一种与公理正义无关的……可以感到脆弱或者绝望的姿态……以倾听来聆听,以不准确的直观,以一种犬儒的,忧郁的现象学,阅读那些呐喊、那些许诺,还有那些虚无……”

    再激越的运动都会有疲惫的那一天,摇滚乐的运动没有终点,因为它实在难以成功,因为它无法停下脚步。最终你可能会发现坚持的事物本身就不是那么美好,你停下来休息,身后再有无数热情激越的青年人接过班来,真是无望的生生不息。

  • 二月记 - [空瓶子]

    20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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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睡前都怎么打发时间?

    回家翻到大学时的习作本,上面我说:我每天晚上在书桌前读阿婆的书,十二点准时关掉台灯,在黑暗中走向我的床。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老房子里,我那张床的边沿顽固地支楞着,把过道逼得很小,我和妈妈每每经过总要磕到大腿。那时候我的腿上总有块瘀青;妈妈比我白,瘀青更加明显。

    这个二月我每晚把电脑搬上楼去工作,从某天开始,睡衣口袋里必装一块巧克力,地上散满酥糖和牛肉干。妈妈把水烧好,放在五斗橱上,我随时给茶叶添水。睡衣口袋里的巧克力便成某种甜蜜的安慰;其实我十多天都没有去动它,可是临走前不得不从口袋里拿出来的时候却不舍得很。

    我把酥糖带来办公室,下午就着茶叶吃一两块。现在我拉开抽屉看见红色的酥糖分明感到一种乡愁。可引起乡愁的东西未必具乡愁之形,它只是在你生命的某一个时期,扮演过某种角色。

    回家的日子,妈妈说我过的是脚不沾地的生活。

    东野圭吾《秘密》:谁不希望青春焕发重新来过,那怕割断与旧日的所有联系,告别爱人,依然用尽全身力气义无反顾。然而当我们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的时候,却总是错过了。《殡葬人手记》《先上讣告再上天堂》:一个感性一个幽默,幽默是人类最可贵的品质。

    大学好友三十晚上意外打来电话,聊了一圈朋友近况后,问到我。我还是老样子,还是老样子啊,没什么事发生。他不语,知道多说亦无益。

    好像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人生里远远地跑到前面去了,我却怎么也提不起劲来追赶。

    妈妈爱吃烙饼。

    那天晚上她吃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分量。我仍然常常想起,桌上所有的菜都吃光了,她干咬那一块饼的样子,像只沉默而心满意足的猫。

    她在睡觉之前留下一碗金橘给我。仿佛放心不下般的,转来转去,知道等不了了才去睡。

    下到Tizzy bac新专辑。第一首就高唱:既然没了你,还有什么是不能失去。我总在想,在这个世上,我真的只有你们,你们也只有我。这感觉既温暖又凄然,而人生里面你做的每一个努力,其实只是想要在任何时候任何阶段,总还有一个“你”或“你们”。

    人总是活在焦虑中的。

    港都夜雨。

    那一岸的灯火阑珊在雨点当中模糊起来,一栋大楼真得看不到顶。

    大屿山上的坐佛原来要离远了看,才显得格外巨大。

    在GFinger的带领下参观香港蔚为壮观的二楼书店。谁说香港没文化,明明两步就有一书店。GFinger高中读完八十本阿婆,难怪毒物指南写得有声有色。八十本读毕,顺手就考上清华。他在花花世界里安心做学者,连兴趣爱好都玩得专业了起来。又一次愉快的聚会。

    蒂姆同学在香港购得海明威巴黎回忆录一本,飞机上借来读。大作家早年过得纪律性十足,心无旁骛,以科学家的方式做一个艺术家谁说不是条捷径?可惜大多数人是用艺术家的方式去做科学家。海明威的巴黎是励志的巴黎、理智的巴黎。

    写到这里我又伸手去拿酥糖……

  • 我不止一次的和身边的理工科PhD,或是推理小说爱好者,阐述我的观点,那就是,比起千人千面的正统文学,本格推理小说的结构和面貌反而比较像是一篇论文。不信我们就来比较看看。

    Introduction:就像是推理小说里的出场人物白描,在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推理小说是不会中途添加人物的,这可以看作是公平性的一种保障,而开篇的人物背景介绍(尤其是大宅里的谋杀案),几乎就是作者要提供给读者的所有基本信息。

    Experimental (details):这个部分在论文里负责提出本project的具体命题,而在推理小说里则是尸体出现、犯罪现场描述、指纹、脚印、密室、不在场证明调查等等,也是谜题的提出。这个部分可以没有任何分析,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程序化、细节化,boring没关系,但不能作假。

    Analysis:完全一样的部分,推理小说里也是analysis,是论文的主体,也是推理小说的主体。这是侦探最忙乎,华生最头晕,警察最白痴,其他角色最痛苦的时间。因为占掉文本最大块的篇幅,论文通常奉上大量表格图片,或者公式满天飞;而不同的推理小说家对待这个部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用猛写死人的方法吸引眼球,有的猛丢红鲱鱼,嫌疑人换了又换(阿婆的不少作品都在此列),有的让情节如水银泻地或一再逆转(比如卡尔),有的提前放出部分逻辑推理(这是最牛的),另外像一案多破的小说,提前给出错误解答,当然也有灌水的、跑题的、写得很失败让人想睡觉的,这里就不一一点名了。分析的部分最见作家的风格和功力,也是决定结论是否令人信服的关键部分。当然推理小说和论文在这里还是有不同之处,就是论文不会误导读者,越直接越好。

    Conclusion:当然是谜题的解决、文章的结论,就是侦探对这一屋子人揭发“凶手就是你!”的部分。结论的好坏直接关系这是杰作还是烂作,或者这篇论文该上Nature还是三流小杂志。当然了,学术论文的结论绝对不能让读者像读了某些叙述性诡计作品的结尾一样,产生想抽作者的冲动,如果论文写成这样,要不你就红了,要不还是别干这一行了。

    好,推理小说没有References,部分炫学作品除外。

    论文和推理小说的核心都是谜题,同是都讲求在导出结论的过程中,严密逻辑和创意的重要性。而在结构上,大部分的正统推理小说完全走以上的路子,非常模式化。它的坏处在于有时显得死板,不够有趣;而它的好处则是,对于熟悉这类文体的读者来说,进入角色非常快,能够很快的抓住重点,同时高效地完成阅读。

    除去以上的部分,我想说一说西泽保彦的《解体诸因》,和学术论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相似之处。开始之前先说个著名的冷笑话(著名的Geek美剧The Big Bang Theory都引用过): 农场的鸡病了。农场主请来生物学家、化学家和物理学家来看一下鸡出了什么问题。生物学家对鸡做了一番检查,最后说,不知道鸡得的什么病。化学家作了一番试验和测量,最后也没查出什么个所以然。物理学家站在那儿,对着鸡看了一会,甚至都没去动一下那只鸡。然后,拿出笔记本开始写了起来,最后,经过一番可怕的计算,物理学家说,“搞定了,可是,只适用于真空中的球形鸡。”

    物理学家做的很多事只适用于极端情况下,比如量子力学的微观世界、相对论的接近光速,而我们的工作也常常上天入地的一会儿把温度升到1500C,一会儿又降到接近绝对零度,这些条件在现实生活中至少现在还不会出现。我们依旧乐此不疲地研究它,把它写成论文发表,一方面是兴趣与好奇心使然,另一方面这些极端条件下的研究成果,或许能够成为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研究的某些基础。

    那么再来看这本《解体诸因》,它包括的九个中短篇小说,犯罪场景都奇怪得不得了:什么尸体抱着自家柱子,手脚铐上手铐再被分尸啦;什么尸体被分成几大块,唯独手指被一截一截地切开啦;什么少了一个头、一支胳膊一条腿的尸体自己坐电梯下楼啦……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简直和真空中的球形鸡有得一拼。西泽保彦自己都在小说中借人物之口说,凶手不到逼不得已才不会分尸,明明是又耗费时间、又有技术含量、还容易被发现的处理方法,正常人都不会去做啦。现实生活中的分尸案已经少之又少,而这么奇怪的场景更是只可能在“这本”小说里出现。然而对于日常生活并没什么立竿见影的作用的问题,作者抱了非常严肃的学术态度去研究他,给出了一系列非常合乎逻辑的解答。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曾经觉得最难写出新意的诡计就是分尸,特别是无面尸题材,通常除了掩藏和混淆身份之外几乎没有合乎情理的解释,东野在《名侦探的守则》里给过一个恶搞的答案,我反而觉得还很信服。这样难以发挥的题材,其实就意味着,如果你真的想发挥,必须往奇奇怪怪的地方去,就跟我们做实验,大家把室温的情况都研究完了,那么就去开发高温低温是一个道理。作者在后记里自己也说,有些谜题太无厘头,我倒觉得,其实反映的是他只想要认真研究分尸的各种可能性的科研态度。

    这本小说并不血腥和恐怖,甚至可以说相当搞笑。主人公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并不添加个人情绪进去,这一点也像极了学术论文。这一切都让这几篇小说游戏化的风格明显,而科学在诞生伊始不也是有钱人的游戏吗?

    我还记得PhD第一年,老板就很认真地对我说过,paper也要写得好看易读才行。至今我的paper写得也不怎么好看,不过这本在我看来最像paper的推理小说,倒是相当好看,文笔简洁、人物可爱、悬念迭出。既有内在又有外在,如果它真是一篇paper,绝对是上Nature的料啦!

  • 大部分伊坂的小说都很欢乐,很励志。我常跟别人形容说,他是阳光型宅男,开朗型自闭症患者。他,或者说他笔下的很多典型人物,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都不够,他们和多数人不一样,但奇怪的是,到了小说的最后,你都会发现伊坂尝试告诉你的其实是,哪怕你和世界格格不入,你还是可以生活得开心无比。这样的励志当然很另类,但却是伊坂小说最吸引我的部分。

     

    前一段时间看口碑颇好的《沙漠》,我的感觉却很一般,提不起劲来。看完以后想,可能是小说的基调太高昂,书里的五个大学生碰到许多倒霉事,他们却没有真的不开心过。其实沙漠里主人公的遭遇,比起《孩子们》,比起《Lush Life》,都要糟糕得多了,可是伊坂刻意地把抑郁的部分一笔带过,却过分强调了他们性格里的坚韧洒脱,你说这样子的故事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喜欢伊坂的,忧愁里带点欢乐,或是欢乐里带点忧愁的故事,就像是手边这本《死神的精确度》。

    这本书在设定上最像伊坂的出道作《奥杜邦的祈祷》,他构筑了死神参与的人类世界,构筑了关于死神的规则,而死神在他的笔下照章办事。千叶,他热爱音乐,冷漠而温柔,并不关心自己所要调查的对象,但他保有的纯真又让人觉得亲近。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看下来,越来越觉得死神千叶,比起《孩子们》的阵内,《Lush Life》的黑泽,《沙漠》的西鸣,都更像是伊坂本人的化身。我始终觉得,伊坂的写作方式其实是跟很多作家都不一样。他并不诉求融入他要描写的人物和事件,而是站在高处,俯瞰整个社会和芸芸众生,最后带点不屑又带点好奇,把平凡故事打碎重组,写出来。千叶嘴里那些对人类犀利的讽刺,对另一个族群的描述,超然得只剩评价没有感情,都像极了伊坂对普通人类社会的观感。

    死神的工作是调查一个特定人类,七天后给出是否“认可”其死亡的评价。千叶在最后一个短篇里追究过,最初的调查名单是怎么得出的,他也不知道。但综观这本书的六个短篇,其实可以看出来,接触死神的人,在他们的生命中已经丧失了很多基本的乐趣。甫一开场他们的形象总是:垂头丧气、猥琐、走投无路、不快乐。你看,即便你的生命真的不怎么快乐,装也要装出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否则死神都会找上门。

    伊坂喜欢在小说里给这些人生的暂时失败者安排一个Happy Ending,是天意也罢,又或者他根本就笃信,所有的人生状态都是暂时的,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就转运了。在《死神的精确度》里,乍一看,这个定律要被打破了,因为他们的开头不管是怎么样,结尾还不都是死。可是在大部分的故事里,我们依然看到伊坂“狠心”地让他的主角们遭遇前所未有的美好人生,得到爱情的、得偿所愿的、被解放与被救赎的……不一而足。死神让他们的生命停在一个最值得继续下去的时刻,再大的美好,也抵不过死亡的来临。

    可是也正因为此,他们的死亡变得格外浪漫,因为好的时刻再也不会改变了。更有甚者,因为死神的介入,复仇的英雄不会失败、换了癌症的病人可以换个英雄救美的方式死去……死亡不再冷冰冰,它本身变成了人生更好的solution。

    连作短篇的最后一篇写一个看透了死神身份的老婆婆。她在世上活了七十年,就像《秋日传奇》里命硬的布拉德·皮特,她爱的人、她的亲人纷纷离她而去。而她依靠着保有与他们的回忆,倔强而孤独地活着。“好刺眼啊!”在她的身边,死神也脱去了与人类世界的最后一层隔膜——雨幕。是说,这样丰富的记忆、或者说,是走过的时间,终于可以和死亡对抗了吗?

  • Tag:瘟疫 伦敦

    说到Great Plague就是特指这场瘟疫,可见它在整个伦敦的历史上有多么重要。这场瘟疫中有七万五千至十万人丧生,约占当时伦敦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从医学的角度上,它被定性为淋巴腺鼠疫(bubonic plague)引起的大面积黑死病,1665年这场传染病是淋巴腺鼠疫在英格兰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爆发。

    疾病的来源有两种说法。一说来自法国,1665年四月,两个法国海员昏倒在伦敦Drury Lane(BTW:这条路与埃勒里·奎因笔下悲剧系列的侦探哲瑞·雷恩同名,确切得说,奎因表兄弟是按着伦敦的路名给自己的人物起的名字)与Long Acre的路口,他们身上携带的病毒引起了大范围的传染。另一种说法更为可靠,是说鼠疫病毒来自荷兰,这种疾病自1599年起就在当地传播了。瘟疫袭击的第一个地区是伦敦的圣吉尔斯教区。1664年底至1665年初的冬天,就已经有病例出现,但直到1665年开春,疾病才大规模迅速地传播开来。

    到了1665年7月,瘟疫已经遍布伦敦城。当时的国王查尔斯二世和他的家人都离开了伦敦前往牛津郡,市长和参事仍在坚守岗位。大部分商业机构都已经关门,而一部分神职人员、医生和药剂师却忙碌了整个夏天。负责瘟疫的医生满大街都是,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没有执照。

    公共卫生措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政府出面雇佣医师、组织埋葬事务。笛福在《伦敦大瘟疫》中指出说:一旦有人发现感染,举家便被隔离,病患门口被钉上红十字的牌子,并写上“主啊,请施与同情!”官方会指派两名警卫,分日夜两班值勤。被授权者整日整夜地烧火,希望能够洁净空气,有一些具有强烈气味的植物也被焚烧,同时市民被强烈要求吸食烟草。

    疾病也扩散到了伦敦周边。最著名的例子是德比郡的一个村庄,病毒是通过一包寄自伦敦的衣物传播的。

    记录显示伦敦的死亡人数从每周1000-2000人持续上升,到1665年九月,平均每周已经有7000人死亡。至深秋,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1666年二月,城市被认为安全到可以迎接国王了。而同时,因为与欧洲大陆的商贸交流,瘟疫传到了法国。

    此后直到1666年九月,瘟疫仍在温和的流行。9月2日和3日,伦敦城遭遇了一场大火,烧毁了大部分遭到感染的房屋,这是状况好转的开端。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大部分被感染的人群都已经死了。

    此后伦敦城在大火的基础上重建,仿佛一场瘟疫过后的新生。

    @ppg翻译整理自wiki